失信被执行人 |
马鞍山市友邦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50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504民初2657号 |
案号 |
(2020)皖0504执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马鞍山市霖源商贸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马鞍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720905元并承担违约金207090.5元,合计人民币1927995.5元;被告马鞍山市霖源商贸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承担原告马鞍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50560元;被告马鞍山市友邦电器有限公司和被告王林对上述款项清偿及诉讼费用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马鞍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304元(已减半收取),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人民币16304元,由被告马鞍山市霖源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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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795070300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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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