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海海河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330********818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青0122民初2651号 |
案号 |
(2021)青0122执23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湟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青海海河铁路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青海鑫恒铝业有限公司投资分红股利5044222.2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时间 |
2022-0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福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33000710558818K |
登记机关 |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河工业园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海河货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