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品高三星整体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6********R91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7民初3813号 |
案号 |
(2020)粤0607执10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黄丽与被告佛山市品高三星整体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签订的双“十一”整装狂欢节活动优惠政策协议及家居整装工程施工服务合同于2019年8月6日解除。二、被告佛山市品高三星整体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丽退还装修工程款75100元。三、被告佛山市品高三星整体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丽赔偿租金损失11160元。四、驳回原告黄丽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22元,减半收取计1561元,由原告黄丽负担607元;被告佛山市品高三星整体家居装饰有限公司负担95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10 |
发布时间 |
2020-04-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邓东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7MA4UWMR91F |
登记机关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号北江明珠花园九座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