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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迁安市津唐球墨铸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54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283民初3329号
案号
(2019)冀02执240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迁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迁安市津唐球墨铸管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王金工程款123317元及支付利息(自2014年5月2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2766元,减半收取1383元,由被告迁安市津唐球墨铸管有限公司负担。判决如下:被告迁安市津唐球磨铸管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王金工程款123317元及支付利息(自2014年5月2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889元,减半收取445元,由被告迁安市津唐球磨铸管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12-03
发布时间
2020-04-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83755457375C
登记机关
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迁安市迁安镇新寨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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