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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山市通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8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2072民初15143号
案号
(2020)粤2072执12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01601261】。一、被告中山市通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王禹支付商品房逾期递件办证违约金36055.6元;二、驳回原告王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6元,减半收取568元,由原告王禹负担217元,被告中山市通大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35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2-20
发布时间
2020-04-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通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7783156010
登记机关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中山市三角镇旭日领裕园130卡(增设1处经营场所,具体为中山市东区起湾道38号永怡商城四层B区402卡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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