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中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7********888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7行终243号 |
案号 |
(2021)鲁1702执33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审法院判决驳回中原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25 |
发布时间 |
2022-0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白爱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054950888L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中华西路205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