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浏阳市百合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0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81民初6505号 |
案号 |
(2019)湘0181执50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浏阳市百合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谭伟生货款479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479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6年2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浏阳市百合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05 |
发布时间 |
2020-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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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继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81730517845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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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金口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