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临沂卓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3********1T9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13民初12012号 |
案号 |
(2019)渝0113执57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临沂卓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重庆大江工业集团兴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费共计561 476.10元,定于2019年8月22日前支付100 000元,2019年10月15日前支付461 476.10元; 二、被告临沂卓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任意一期款项,原告有权立即就未付款金额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9414元,本院减半收取4707元,由被告临沂卓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重庆大江工业集团兴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自愿垫付,被告临沂卓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前支付原告重庆大江工业集团兴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预收的案件受理费不作清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9-11-01 |
发布时间 |
2020-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金浙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00MA3CKY1T9D |
登记机关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路7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