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汉油田视博实业潜江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8836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1003民初1115号 |
案号 |
(2019)鄂1003执8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汉油田视博实业潜江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第四机械厂欠款5070925元。二、被告江汉油田视博实业潜江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第四机械厂逾期付款损失(即以欠款383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从2014年3月30日起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欠款124092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从2015年9月30日起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第四机械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10-24 |
发布时间 |
2020-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9005883684089T |
登记机关 |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潜江市广华办事处广华小区希望路26栋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