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翔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81********08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0民初13300号 |
案号 |
(2021)沪0110执40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翔彬应归还原告姚莲琦借款本金344,500元,该款被告李翔彬于2021年8月20日前支付12,000元;于2021年9月20日前支付12,500元;于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每月20日前各支付20,000元;于2022年1月至2022年8月,每月20日前各支付30,000元;于2022年9月20日前支付20,000元;若被告任一期没有按照上述期限履行,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全部剩余钱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时间 |
2021-09-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