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崔颖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4********4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104民初2028号 |
案号 |
(2021)黑0104执50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崔颖林欠吕永会38000元,分期偿还。于2021年5月1日前还款5000元;于2021年10月1日前还款5000元;于2022年5月1日前还款5000元;于2022年10月1日前还款5000元;于2023年5月1日前还款5000元;于2023年10月1日前还款5000元;于2024年5月1日前还款5000元;于2024年10月1日前,还款3000元;二、若崔颖林未按上述约定偿还欠款,则自逾期之日起立即偿还所有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0元(吕永会已预交),由吕永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