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4********7X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403民初8256号 |
案号 |
(2021)皖0403执37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依法解除原被告之间的中小学辅导合同关系;二、被告尚欠原告辅导费7600元,被告同意于2021年10月30日支付760元,11月30日、12月30日前各支付1520元,2022年1月30日支付2280元,2022年2月28日支付余款1520元;三、如被告不按期付款,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四、原、被告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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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程志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400MA2T0G7X5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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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西路10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