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赣州云天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09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赣中民二初字第018号 |
案号 |
(2019)赣0721执恢1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游被告王菊香向原告林国斌归还借款人民币550万元及其利息,利息自2013年7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年贷款基准利率4倍计算确定,至还清借款为止,利随本清。二、被告袁羲、袁政、袁承彩、蔡月英在继承袁平遗产的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息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三、被告赣州云天实业有限公司、肖贵红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四、上述给付义务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履行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8-08 |
发布时间 |
2020-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华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开发区迎宾大道71号龙峰大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