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荔波四季花海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27********05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722民初2130号 |
案号 |
(2021)黔2722执18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波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荔波贵拾叁旅游服务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荔波四季花海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四季花海景区租赁协议》无效;二、被告荔波四季花海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荔波贵拾叁旅游服务开发有限公司缴纳的押金100,000元;三、被告荔波四季花海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荔波贵拾叁旅游服务开发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425,141.33元;四、驳回原告荔波贵拾叁旅游服务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30,714元,减半收取计15,357元,由原告荔波贵拾叁旅游服务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839元,被告荔波四季花海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1,51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波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7223374570578 |
登记机关 |
黔南州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街道办事处泰龙西苑十一栋2单元2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