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邵宗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025********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0524民初1089号 |
案号 |
(2021)云0524执11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昌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云0524民初108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由被告邵宗宁偿还原告王金章借款本金4000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付清。本案征收案件受理费425元,由被告邵宗宁负担。原告已退费,被告未交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26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