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曾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06********14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05民初2648号、(2021)川01民终1464号 |
案号 |
(2021)川0105执145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事项: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2020)川0105民初264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即执行标的为:(1)被执行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投资款20000元及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3月1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10月31日为1250元)。(2)被执行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受理费300元、公告费600元。2、被申请人未在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从生效之日起至给付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3、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1-24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