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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严宇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623********71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藏0202刑初62号
案号
(2021)藏0202执11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严宇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贰仟元人民币(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11月11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11-03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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