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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必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126********1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524刑初106号
案号
(2021)云0524执10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据昌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云0524刑初10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确认:被告人张必胜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国斌、罗春晓、罗春艳、罗秀兰死亡赔偿金587549.29元(含被扶养人罗秀兰的生活费17549.29元)、丧葬费56811.5元,共计人民币644360.79元,除已支付的55000元外,其余589360.79元,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兑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9-17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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