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于春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921********2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921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黑0921执5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春发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刁丽购车款人民币35000元;二、被告国立英不承担偿还义务;三、驳回原告刁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7.50元由被告于春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