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宝马药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2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2执132号 |
案号 |
(2019)宁0221执27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凝析啊宝妈药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前向原告支付代偿本金19424819.79元,执行费8753元、利息141464.70元,合计19653837.49元;自2018年12月23日起以19512372.7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宁夏宝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马涛、王建国、马杰、马少青对上述款项各承担八分之一的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139723元,减半收取69861.5元,由被告宁夏宝马药业有限公司、宁夏宝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马涛、马杰、王建国、马少青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时间 |
2020-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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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221684207167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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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太沙工业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