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凯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52X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民终1237号 |
案号 |
(2020)粤01执35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根据生效的(2018)粤民终1237号判决,被申请人北京怡康科技有限公司需支付股权回购款48652000元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人民币48652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20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8月12日为101909722.67元。二、被申请人余汉华、蔡航、瑞迪生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被申请人凯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北京怡康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四、全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北京怡康科技有限公司、凯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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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余汉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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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物顺路10号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