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阜阳市趣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1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202民初3352号 |
案号 |
(2020)皖1202执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阜阳市趣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阜阳瑞鑫速递服务有限公司快递服务费用2310853元,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完毕;被告鞠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阜阳瑞鑫速递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644元,由原告阜阳市趣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64元,由被告阜阳市趣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鞠赞负担2528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4-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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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鞠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798102785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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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阜阳市颍州区颍西镇顺昌西路4号8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