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天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98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122民初1231号 |
案号 |
(2020)桂0122执恢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广西天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广西泰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5万元;二、被告广西天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广西泰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从2016年5月26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以13万元为基数;从2017年1月1日起至上述工程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5万元为基数,均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计付)。案件受理费5046元,由被告广西天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时间 |
2020-04-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玉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699878465P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科园大道68号4号楼五层523-0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