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当涂县海蕴服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29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当石民二初字第00081号 |
案号 |
(2016)皖0521执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当涂县人民法院石桥人民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当涂县海蕴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常熟市正鑫拉链服饰辅料有限责任公司货款65873元,并按年利率5.6%支付自起诉之日至生效判决确定给付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447元,减半收取723.5元,由被告当涂县海蕴服装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4-05 |
发布时间 |
2016-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小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216629307254 |
登记机关 |
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护河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