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当涂县海蕴服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29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当石民二初字第00064-2号 |
案号 |
(2016)皖0521执2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当涂县人民法院石桥人民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当涂县海蕴服装有限公司、陈文斌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原告厉财赏代偿款566000元,并自原告厉财赏实际履行担保责任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相应利息至判决生效之日;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9460元,保全费3350元,由被告当涂县海蕴服装有限公司、陈文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1-19 |
发布时间 |
2016-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小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216629307254 |
登记机关 |
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护河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