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铁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1********832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1125民初2214号 |
案号 |
(2021)鄂1125执恢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湖北铁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王亚鱼支付工程款196396元及逾期利息19477.67元(自2017年9月18日起以106696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6日起以715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9日起以18200元为基数,分别按年利率6%算至2019年8月15日,以后顺延至清偿之日止),共计本息215873.6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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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余焕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125068430832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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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浠水县清泉镇车站东路45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