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13********99X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391民初1358号 |
案号 |
(2021)豫0391执14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判决被告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租金80990025.55元,留购名义货价100元,以及违约金(以80990025.55租金为基数,自2021年7月6日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租金实际付清之日止,计算至2021年7月6日为356391.82元);2.请求判决被告名门地产(河南)有限公司、河南兴达投资有限公司、宋金兴、孙群堤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判决确认原告在获得请求1的款项前,对《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享有所有权;4.请求判决上述被告连带承担原告因本案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群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30072414099XJ |
登记机关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阳新能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冠大道中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