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万家欢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31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1民初771号 |
案号 |
(2019)豫01执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万家欢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本金44911676.28元和利息(含复利、罚息)1796671.23元[2018年1月26日之后的利息(含复利、罚息)以本金44911676.28元为基数,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对被告河南万家欢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及房产{土地他项权证[编号:淇土他项(2013)第34号、淇土他项(2012)第21号],房产他项权证(编号:淇县房他证字第20142484号、淇县房他证字第20130676号)}拍卖、变卖或者折价获得的价款在第一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马德诚、姜文峰对上述第一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马德诚、姜文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河南万家欢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5517元,保全费5000元,由河南万家欢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马德诚、姜文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07 |
发布时间 |
2019-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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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姜文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622553194386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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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淇县鹤淇大道西侧光伏路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