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关家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745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1802民初1218号 |
案号 |
(2021)川1802执17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四川关家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宋海彬停工损失400,000元,并支付该款从2021年3月30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二、驳回宋海彬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116元,减半收取计7,058元,由宋海彬负担3,921元,四川关家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137元。四川关家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的3,137元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629510745E |
登记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双林路6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