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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兴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5********707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02民初3581号
案号
(2021)桂1402执15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成都奇立隆家居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5日前向崇左市桥牌木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2,685元及利息(利息以402,685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3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5.775%计算);二、陈兴国对成都奇立隆家居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7,482元因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收取3,741元,诉讼保全费2,620元,成都奇立隆家居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1-24
发布时间
2021-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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