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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恒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502********9742
执行依据文号
(2008)鱼民初(一)字第258号
案号
(2021)桂0203执41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原告广西柳州恒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应支付给被告韦肖莲、邹丽华丧葬补助费6020元、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12040元,合计人民币18060元;二、原告广西柳州恒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从2008年1月起每月支付给被告邹丽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人民币150.5元至其失去供养条件时止,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依法随相关规定的调整而调整。三、仲裁费人民币250元由原告广西柳州恒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原告已向本院预交),由原告广西柳州恒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8-19
发布时间
2021-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蓝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2007630989742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柳州市水南村4队西江路北一巷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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