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康谷生物医药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5281民初2427号 |
案号 |
(2020)粤5281执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东康谷生物医药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庄浩劳务报酬48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250元,由被告广东康谷生物医药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庄浩已预交,被告广东康谷生物医药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履行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时迳付原告,本院不另行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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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许楚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00555630401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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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普宁市云落镇云落村广汕公路南侧志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性厂房首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