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华大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14********12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402民初3062号 |
案号 |
(2021)桂1402执1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广西星汇万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元甫共同退还原告陈治华建房款3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从2018年6月21日计至付清之日止);三、被告广西星汇万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元甫共同赔偿原告陈治华律师费2.1万元;四、被告兰桂华、黄园耀对被告广西星汇万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元甫上述第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被告广西华大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广西星汇万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元甫上述第二、三项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责任;六、被告兰桂华、黄园耀、被告广西华大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广西星汇万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元甫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园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400MA5MXB1290 |
登记机关 |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崇左市友谊大道与环城路交叉口的东北面(商超中心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