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赤水市同盛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3民终5877号 |
案号 |
(2019)黔0381执恢1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2017)黔0381民初906号民事判决;二、赤水市同盛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尚欠遵义市祥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152426.6元及利息(以1152426.6元为技术,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从2015年5月4日起计算至起诉之日止);三、赤水市同盛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遵义市祥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保修金214435元及利息(以214435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从2016年4月4日起计算至起诉之日止);四、驳回遵义市祥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946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928元,共计28392元,由上诉人赤水市同盛置业有限公司承担26972元,由被上诉人遵义市祥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14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赤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10-16 |
发布时间 |
2020-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欧德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815650390330 |
登记机关 |
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万鲢路与南郊路交汇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