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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3********0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2323民初2394号
案号
(2021)黔2323执28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鲁仁进借款本金450200元,并支付借款利息135000元,借款本息共计585200元;二、被告罗友明对上述借款本息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在被告罗友明对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其有权向被告朱强追偿。案件受理费9652元,减半收取计4826元,由被告朱强、罗友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12-20
发布时间
2021-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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