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清合阳光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0********044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京仲裁字第2405号 |
案号 |
(2021)川0105执144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履约定金2,000,000元;2、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自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1月2日的延迟履行违约金67,153.42元,并继续向申请人支付自2020年11月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2,000,0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的延迟履行违约金(暂计至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之日,即2021年10月11日,计算公式:2000000*342*(3.85%/360)=73,149.7元);3、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律师费20,000元;4、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仲裁费70,377.08元;5、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计算方式:2230680.2*(1.75/10000)*24=9368.86元,暂计至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之日);6、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汪清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000309327044D |
登记机关 |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21号1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