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莫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81********31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024刑初26号、(2020)豫10刑终336号 |
案号 |
(2021)豫1024执16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已扣押在案的现金人民币140375.5元、港币43.2元和各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343753.28元,按比例退赔各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人在其诈骗数额范围内继续退赔被害人(详见附表一、二)。三、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详见附表三),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其他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