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291民初3034号 |
案号 |
(2019)皖0291执恢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当事人双方确认被告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冶战利回购款及利息1250000元,被告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承诺于2017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300000元,剩余950000元被告承诺分3期支付,每期支付316667元,分别于2017年11月10日前、2017年12月10日前、2018年1月10日前支付;二、如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期被告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支付义务,原告冶战利有权以诉请的1819863元标的额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当事人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589元,由被告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负担(于2017年11月10日前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时间 |
2020-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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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7610329911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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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