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红河千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8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云25民初33号 |
案号 |
(2017)云2504执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红河千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杨华借款本金1098万元及该款2015年7月21日起的利息;二、被告红河千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前归还原告杨华本金1098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7月2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三、本案案件受理费105680元,减半收取为52840元,由被告负担。该费用原告预交,由被告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7-01-05 |
发布时间 |
2017-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建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527622836857C |
登记机关 |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泸西县阿庐大街花生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