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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102********2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9民初505号
案号
(2021)鲁1329执29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郭志强应于2020年6月1日前返还原告陈德欣借款67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7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2、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5400元,由被告郭志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0-19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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