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市团亿物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4********110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民再25号 |
案号 |
(2021)冀0481执15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撤销本院(2013)邯市民三终字第351号民事判决及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2012)武民初字第02667号民事判决;二、驳回邯郸市团亿物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共计50600元,均由邯郸市团亿物资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时间 |
2021-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玉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0601940110J |
登记机关 |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西路409号兴隆商务公寓A座130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