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柳州市丰森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2********087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04民初8046号 |
案号 |
(2021)桂0204执27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柳州市丰森木业有限公司向原告韦卫平偿还借款本金63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每期利息以当期还款本金数额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2%,从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被告丰森木业分六期进行支付,于2020年12月20日之前支付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3200元(以100000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1.2%,从2020年1月1日计算至2020年11月30日共计11个月),合计113200元;于2021年1月20日之前支付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4400元(以100000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1.2%,从2020年1月1日计算至2020年12月30日共计12个月),合计114400元;于2021年2月20日之前支付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5600元(以100000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1.2%,从2020年1月1日计算至2021年1月30日共计13个月),合计115600元;于2021年3月20日之前支付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6800元(以100000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1.2%,从2020年1月1日计算至2021年2月28日共计14个月),合计116800元;于2021年4月20日之前支付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8000元(以100000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1.2%,从2020年1月1日计算至2021年3月30日共计15个月),合计118000元;于2021年5月20日之前支付本金130000元及利息24960元(以130000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1.2%,从2020年1月1日计算至2021年4月30日共计16个月),合计154960元.二、如被告柳州市丰森木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协议第二条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韦卫平有权随时就被告柳州市丰森木业有限公司尚欠所有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柳州市丰森木业有限公司除应归还原告韦卫平本金630000元及利息90720元(2020年1月至12月的利息)外,还应从2021年1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向原告支付利息(以尚欠借款金额为本金基数)。三、被告何一羽作为担保人自愿对被告柳州市丰森木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1-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水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222065449087W |
登记机关 |
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柳城县四塘农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