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1********623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106民初6783号 |
案号 |
(2021)苏0106执76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北京庚东昌盛电工器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01770元并支付该款逾期付款的违约金(2021年5月25日前的违约金为60000元;自2021年5月26日起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本金50177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本金支付完日止)。二、驳回原告北京庚东昌盛电工器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727元,减半收取4863.50元,由被告远江信-5-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时间 |
2021-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0730575623F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号3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