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铁中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121********6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日市民一初字第71号 |
案号 |
(2021)藏0202执1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设备款及借款共计58004元。案件受理费145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