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066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101民初4680号 |
案号 |
(2021)津0101执52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均同意,被告天津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7月起至2021年9月,每月20日之前退还原告孟原妃旅游费10000元,2021年10月至11月每月20日之前退还原告旅游费9000元,2021年12月20日之前退还原告旅游费6280元;二、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1315元,减半收取657.5元,由原、被告各负担328.75元。(被告于庭下自行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11-09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天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3103101066K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合众大厦A座7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