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海兰云天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1********AD3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23民初115号 |
案号 |
(2021)黔0423执15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贵州海兰云天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愿意分三期支付工程款、鉴定费及其他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26,154元给申请执行人贵州亿睿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即于2021年8月15日支付人民币608,718元,2021年10月15日支付人民币608,718元,2021年12月15日支付人民币608,718元。2、若被执行人贵州海兰云天体育文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付款,则申请执行人贵州亿睿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就被执行人贵州海兰云天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尚欠款项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并由被执行人贵州海兰云天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且申请执行人贵州亿睿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享有案涉工程折价、拍卖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771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0,385元,由被执行人贵州海兰云天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人贵州亿睿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执行人贵州海兰云天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在2021年8月15日支付第一期款项时一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贵州亿睿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颜永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15MA6DN3AD3K |
登记机关 |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辅助用房B214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