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元德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13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9民初1629号 |
案号 |
(2019)黑0109执16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哈尔滨元德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前给付深圳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2015年5月30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电梯费12185.81元;自2015年5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物业费94502.2元;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物业费29842.8元;合计:136530.81元;二、案件受理费3030元,减半收取1515元(原告已预付)由哈尔滨元德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2019年8月20日前给付深圳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10-08 |
发布时间 |
2020-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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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宏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781330554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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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业广场科技一路349号3号楼E单元5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