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启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4********006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282民初4055号
案号
(2021)苏1282执28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刘桂平、周启萍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肖峰租金75000元。本案受理费1676元减半收取838元,由两被告负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本院退还,两被告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838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67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9-23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