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长沙市鸿博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914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103民初1568号 |
案号 |
(2021)湘0103执59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长沙市鸿博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488044元及至2020年11月26日前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22258元,此后违约金以2488044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的标准继续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9395元,由被告长沙市鸿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3841元,原告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555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恢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4738956914T |
登记机关 |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披塘村长沙市披塘实业有限公司四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