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海天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0********25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2072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25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云南海天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丁汝明、张正早人工费80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为900元,由被告云南海天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友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0007134042599 |
登记机关 |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南大道2169号大润发商业广场1幢13层 |